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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比賽型團隊」搶走新創獎項資源,小心都是吹牛大王代表台灣!

  • 作家相片: David Wu 吳德威
    David Wu 吳德威
  • 4月30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本文原載於《天下雜誌》吳德威獨立評論專欄,並同步收錄於《天下雜誌》847 期



比賽型團隊與新創公司治理爭議 - 創投吳德威評論
「比賽型團隊」搶走新創獎項資源,小心都是吹牛大王代表台灣!圖片來源:Shutterstock

政府到民間愈來愈多鼓勵新創的基金,該獎勵的,是為股東負責、給員工舞台、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團隊,而非比賽中流竄的吹牛大王。



近年台灣政府到民間,鼓勵新創的基金、競賽和加速器愈來愈多,但為何本土新創「長不大、走不遠」的現象依然普遍,甚至還陸續出過不少爭議醜聞?我認為答案非關內需市場大小或技術,而在公司治理上。

公司治理並非深奧的科學,而是觀念甚至態度。相較於國際競爭者,我們的不足卻特別明顯。背景原因眾多,如創辦人親力親為卻又防東防西的不透明決策、「家天下」的想法或「華人式合夥」的不健康文化(很多不在合約上的私人附帶條件)等等。這些不是我說的,而是很多新加坡與美國創投都分享過的觀察。

如果新創不需國際機構與市場青睞、有賺錢就好,問題還不大。例如台灣很多獨資的服務業者,儘管成長路上有些跌跌撞撞,最後生意一樣嚇嚇叫。然而現代文明意義下的新創是:需要一輪輪往上募資,把實力做強、資本做大,放眼國際市場。這就無法規避與國際接軌的治理課題。

尤其歷史上不太擅長打世界盃的軟體、AI產業,更需取得早期創投的信任,進而得到好的國際口碑,才有機會打開更大的市場。


比賽型團隊搶走資源

可惜的是,我常看到台灣公私營加速器或媒體辦的新創獎項,都傾向頒給某些題材花俏或社群聲量大的「比賽型」團隊,其實際面的營運管理卻一塌糊塗。

這就好像金曲獎不給實力唱將,只給最佳人氣獎,或職棒取消全壘打王,只頒最佳姿勢獎,不是很荒謬嗎?

我們真正該鼓勵的,是為股東負責、給員工舞台、讓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團隊,這才是企業經營的本質。不然久了以後,拿到資源、代表台灣出國競爭的,都不是 EPS 最好、公司價值最高、技術最棒的,反而是在每個比賽都重複報名的吹牛大王。

呼籲有資源者更重視新創公司治理,汰除那些 B2M(創業為了媒體聲量)、B2G(創業為了政府補助)甚至 B2V(創業為了圈錢)的創業者,才能讓整體環境更加健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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